唐朝时期的《黄帝内经太素》一书中写道:“空腹食之为食物,患者食之为药物”,反映出“药食同源”的思想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经验逐渐丰富,药与食逐渐分化。在使用火后,人们发现经过烹调之后的食物更加美味,因此烹饪加工技术开始逐渐流传下来,在食与药开始分化的同时,食疗与药疗也逐渐区分。
《内经》对食疗有非常经典的理论,如“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;谷肉果菜,食养尽之,无使过之,伤其正也”,这可以称之为初期的食疗方法。由此可见,在中医药学的传统之中,论药与食的关系是既有同处,亦有异处。但从发展历程来看,在远古时代应该是同源的,后经几千年的发展,药食分化,若往以后再看,也可能返璞归真,以食为药,以食代药。
中国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“药食同源”(又称为“医食同源”)理论。这一理论认为: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,食物可以起到药物的作用,可以预防疾病。在远古社会中,人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,发现食物有药物的功效,药物同时也可作为食物果腹,两者之间很难进行严格的区分。这就是“药食同源”理论的基础,也是食物疗法的基础。
中医药学还有一种中药的概念是:所有的动植物、矿物质等也都是属于中药的范畴,中药是一个非常大的药物概念。凡是中药,都可以食用,只不过是一个用量上的差异而已,也就是说法:毒性作用大的食用量小,而毒性作用小的食用量大。因此严格地说,在中医药中,药物和食物是不分的,是相对而言的:药物也是食物,而食物也是药物;食物的副作用小,而药物的副作用大。这就是“药食同源”的另一种含义。